113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級畢業學分審定原則

113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級畢業學分審定原則
1. 畢業最低總學分數:128。大一到大四共有32學分共同必修課程,64學分專業必修課程。
2. 學群課程依同學所選擇之學群進行修習,需修滿所選學群18學分。
3. 通識共有10學分,依領域規定修習。其中「人文、文明思想和藝術領域:4學分;社會科學領域:4學分;自然科學與數學領域:2學分。」通識課程之「統計學」不可以修習做為通識學分,也不可以用來替補本系之專業必修學分。
4. 須完成單1組跨域專長12學分,不得跨組計算,更換專長後,原跨域科目可計為外系學分。本系專業課程與跨域專長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者,可申請免修(僅於選課期間受理申請作業),請填免修申請表至跨域專長主開科系申請。免修非抵免學分,通過免修申請之課程將不列入畢業學分並需退選該課程,跨域專長免修課程以三科為限。
5. 除大一體育外,興趣體育2門。
6. 外文領域與語實必須為相同語文,且有先後順序不可顛倒修習,共6學分,除轉學生抵免外一律修習英文。
7. 學分不足的同學可加選系上選修或外系課程,外系可承認18學分,包含有學分的國防軍訓、外系必修與選修、多餘的共同科(通識、外文領域日韓法德文、電腦、教務處),其中學年課必須上下學期都通過才可以計算。
8. 學年課不可以顛倒修習,修習順序顛倒者例如:先修語(下)才修語(上)則語(下)及格仍不承認。學年課不可跨系修。
9. 密集英語(一)、密集英語(二)為多益(畢業門檻450)補救課程,不可計入畢業學分。(可作為大四最低9學分)
10. 學分校對資訊會於9/13(星期五)畢業專題製作必修課程公告,請先閱讀「1131學分校對原則」後,下載「1131須補修科目表」填寫(無須繳回),填寫時請對照「110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必修科目表」、個人「6學期(含暑修)成績單」、個人「4年級上學期選課清單」,確認是否開在上學期之必修課程皆已修習,並加總學群組學分總數,確認目前承認的總學分數。並在9/13(星期五)-9/17(星期二)前上網加選少修、未補修的必修課程。
11. 填寫完成「1131須補修科目表」後,請下載「歷年成績對照表」找到自己名字頁面進行核對。核對前請先閱讀「1131畢業學分核對範例」閱讀。核對完畢請填寫「113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級畢業學分審定:大1~大4須補修科目表」問卷。
填寫網址:
https://ap2.pccu.edu.tw/eDocument/form.aspx?id=1dae3284-765c-4b57-8ce3-4fbe30b01b1f
★☆★第10-11點「1131學分校對原則、1131須補修科目表、歷年成績對照表、1131畢業學分核對範例」相關資料下載網址: https://files.pccu.edu.tw:5001/sharing/YpKrrlIei
12. 同學請於9/17(二)上網填寫完成核對結果問卷。逾期未核對同學,不予協助進行人工選課更正,學分校對表請確實核對。
13. 回傳問卷會再次進行核對,結果會公告於網址:
https://ulivepccuedu-my.sharepoint.com/:x:/g/personal/zly8_ulive_pccu_edu_tw/EVEgwDoU3HROnf6uGfeKZHMBKD44ev5WfXB0eiL_kdJEMA?e=IKJj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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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3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級畢業學分審定:大1~大4須補修科目表」填寫注意事項:
●學年課請註明補修學期,如:國文(上)、傳播理論(上)。
●體育請註明大一體育或興趣體育,且興趣體育請註明數量,如:大一體育(上)或興趣體育1科。
●跨域專長請註明數量,如跨域專長2科。
●通識請註明領域與數量,如人文通識2科。
●所選學群及格科目名稱,請一一列出屬於你所選學群、且及格的科目。
●至三下共6學期總承認學分,請查詢學生專區歷年成績表最後總學分數,再扣除不承認的學分,如:重複修習課程、超過外系承認18上限的外系學分、密集英語。
●若與助教預算結果不同,請勾選不同,再簡單填寫不同的文字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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